医院位于禄丰县金山南路,始建于1956年,医院一直秉承“以人为本,德技双馨”的宗旨。历经64余年的风雨历程,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健康保健为一体的综合型县级公立医院。为进一步加强禄丰市第二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经市卫生健康局批准,禄丰市第二人民医院自主向社会招聘卫生等人才12名,现诚邀有贤之士加盟,与我公司共谋美好未来。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临床医学2人、儿科学1人、麻醉学1人、医学影像学1人、护理学7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或在校期间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4.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5.本市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具体要求
(一)报名要求及考核内容
1.报名要求:考生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现场填写《禄丰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简历、自荐材料、近期本人免冠一寸照片2张、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应聘。资格初审由报名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2.考核(面试)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需要,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求职动机、应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和仪容仪表等。
(二)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名额,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签订就业协议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三个月试用期,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按编制外人事代理方式用人,人员档案委托禄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2.合同期内,因聘用人员自身原因未履行满约定服务年限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医院违约金。
特别提示:凡参加报名人员即视为已经知晓公告所有内容。应聘人员须留下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因所填写联系电话不能取得联系,影响招聘工作的,视为报考人员已知晓所通知事项并自动放弃招聘资格。通过公告、电话或当面告知等方式通知的事项,报考人员不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878-4130257
联系邮箱:ynlfeybgs@126.com
联系地址: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市金山镇龙城东路099号